首先,确保资料的充分性和适当性。“充分性”与定性研究中资料的量有关,类似于定量研究中要求有足够数量的参试以确保研究结果的效力。当获得足够的资料使得以前采集到的资料得以确认(饱和)和理解时,说明收集的资料就取得了充分性。“适当性”的意思是,为了满足研究的理论需要,信息的取样和挑选是有目的的,而不是随机的。为了使浮现中的模型得到饱和和确认,要从多渠道获取资料。其次,进行离常案例分析。持续比较法表明,研究者要继续建立并检验理论的完备性。为此,研究者要跨越不同的参试来确定,研究结果对那些看似例外的个案如何适用。通过特意搜索这些“离常”案例,就可能检验并修正临时假设,从而使它能够接纳新的和不同的资料。(摘自《顺利完成硕博论文--关于内容和过程的贴心指导》,作者:克叶尔·埃瑞克·鲁德斯坦;雷·R.牛顿,重庆大学出版社,2014年4月第1版)
简单来讲,“假说”产生于学科的认识论,又反过来构成了学科内研究的特征。它是一种推测,也是构成学科整体及其总体现实观基础的准则。这些准则通常会被当成真理,因而学科的理论、概念、方法和课程也都会以此为基础。可以说,正是经由“假说”与经验证据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,才能够促成一门学科的理论、概念和见解的形成。从整体上掌握一门学科的根本假说,为发现支撑其特定见解和理论的假说提供了重要线索。支撑具体见解的“假说”对跨学科进程的整合部分非常重要,需要辨别它们之间矛盾的潜在根源,假如见解或理论之间存在矛盾,人们就可以通过在见解或理论之间创建共识继而修正矛盾。(摘自《如何进行跨学科研究》,作者:艾伦·雷普克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6年10月第一版)
当前,学界并没有统一的判定标准,但普遍认可的两种影响因素是综述者选择的概念定义和抽象水平。除此之外,实践证明其他诸多因素也会影响信息的筛选,例如以下三要素:(1)此领域中开放的思想和专业知识;(2)结论是否建立在标题或摘要的基础上;(3) 相关检索者做出相关决定所需的时间。建议学者们在进行文献检索时使用最广义的概念定义,以便最大程度确保相关性。而在广泛的概念搜索过程中,也需要更多地注意操作细节。此外,如果决定将“概念的可接受性”包括在广泛的概念里,那么学者就要尽可能地保持思想开明,在问题形成和搜索阶段,尽可能搜集到有关问题各方面的信息。尽管有些信息可能没有太大作用,但也以防万一。因此建议从源头抓起,宁可多而不要少,以免为后续的研究分析留下漏洞。(摘自《如何做综述性研究》,作者:哈里斯·库珀,重庆大学出版社,2010年6月第一版)
研究主题与研究发现之间使用“互文相补”这一修辞手法,二者均需要从对方那里“借字”,才能表达完整的含义。且研究主题从研究发现那里“借字”后,就形成了研究问题。比如,《未完成的变革——刑事庭前会议实证研究》(《中外法学》2015年第3期)这个标题,“未完成的变革”是研究发现,但其完整的表述应为“刑事庭前会议是一场未完成的变革”,“刑事庭前会议”几个字,是从破折号后面的研究主题那里“借”来的。研究问题是“刑事庭前会议变革现状”,“变革现状”里面的“变革”二字,是从研究发现“未完成的变革”那里“借”来的,“现状”是从研究发现中引申出来的。也即,既然研究发现是“变革未完成”,即“刑事庭前会议变革现状处于未完成的状态”,那么,研究问题自然就是“变革现状”。标题中最后出现的“实证”二字,表示研究方法。(摘自《期刊论文标题的五种写法》,作者:刘小华,公众号科研写作研究所,2023年11月7日)
“总-分”框架是一种泛指,既可以“先总后分”,先用一句话做出总的概括,然而分而论之、具体展开,也可以是嵌套式的“总-分-继续分”。也即“总概括”中的某一个维度,可以作为次一级的“总”,然后内部再继续“分”。比如,《“就近入学”政策的舆论分析》一文,研究的是“就近入学”的政策舆论。作者在摘要中,将该舆论现象归结为“舆论差异”和“舆论冲突”两个方面,这是“总”。之后,又围绕上述两个方面,指出“舆论差异”的表现是什么,“舆论冲突”的表现是什么,这是“分”。(摘自《论文摘要“研究发现”的八种写法》,作者:刘小华,公众号科研写作研究所,2023年11月5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