质性研究不为揭示真理,只为解释研究对象
定量研究也好,思辨研究也罢,它们所追求的都是一种共性阐释,即“揭示真理”。但质性研究不是为了揭示真理而生,大多数的质性研究只聚焦某一个案或者一类小群体,因此揭示不了真理,只能揭示所研究的对象,解释一下他们面临的具体问题。该思想的提出,其实与解释学及后现代主义的兴起有密切的联系。解释学强调解释,即我们要解释清楚某一想法的成因,至于该想法是否具有普世价值,是否能够推而广之,那就不属于解释学研究的范围了。解释学不强调这些,而质性研究也是如此。(摘自教育学学术前沿与研究方法在线研修班《教育学如何进行质性研究》,专家:周序)